30
Dec
Oliver.C on 2009-12-30,22:45  评论(10) edit
MagicPrefs 是一款运行在 Mac OS X 10.5 以后平台上的免费工具软件,它的作用是增强新款魔术鼠标的功能,例如 Exposé 、中键、双键同按和夹捏手势。触控灵敏度可改,追踪速度提高了一倍,这项改进对 27 英寸 iMac 尤为受用。点此下载。

screenshot_leopard.png
28
Dec
Oliver.C on 2009-12-28,17:23  评论(12) edit
来自台湾《电子时报》(Digitimes)的消息。供应商中的消息源称,富士康旗下的群创电子(Innolux)成为首个为苹果的平板电脑提供触摸面板的厂商,胜华科技(Wintek)则在稍后成为第二供应商。

消息源说,苹果正在寻找增强面板玻璃强度的方法,面板尺寸为 10 英寸,因此被迫延迟出货,直到 2010 年第一季度。

富士康旗下光学玻璃加工厂正达光电(G-Tech Optoelectronics)将为平板提供玻璃增强技术,生产光学薄膜的台湾厂商华宏新技(Wah Hong)据说也获得了订单。

分析上游部件厂商的出货计划,推测苹果将于 2010 年 1 月份发布这款平板电脑,大规模发货将在 3 月或 4 月份。

消息源还说,富士康电子(鸿海精工)将成为平板的制造商。
28
Dec
Mu on 2009-12-28,13:56  评论(7) edit

本系列文章是由原 Salesforce 副总裁、风投 Mark Suster 撰写的对创业的一些思考以及建议。下面是该系列的首篇,后面文章将在今后陆续刊载。在文中,作者认为:一个企业家最重要的品质是永不言弃。

文/Mark Suster

原文链接

作为一个风投我最常被问及的问题之一便是如何能博取我的投资。我曾公开表示 70% 的情况下我的决定取决于你的团队,而团队的好坏则又取决于创始人。我观察过那些上顶级学校、成绩名列前茅并且在所有优秀企业工作过的人。

那么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到底需要些什么技能呢?在选拔过程中我会注意哪些指标?在拥有了两次创业经历的前提下,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我有了一个列表。本文会主要讲述列表中的第一项。

1、意志力 —— 顽强的意志力对一个企业家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品质。它指的是一个人永不放弃 —— 从不接受「不」这个答案。这个世界充满了质疑者,他们认为很多事都无法完成,而当其他人失败时就跳出来宣布「我早知如此。」瞧瞧谷歌吧。你以为 1999 年真的有人相信两个斯坦福出来的小孩儿能把雅虎、Excite、Ask 和 Lycos 拉下马?哈,想得美。相信我,无论你想做什么大多数风投都会告诉你类似如下的箴言「社交网络格局已定,」「你不会找到合适的运营商的,」或者「谷歌已经涉足了这块领域了。」你想要招募的人会告诉你自己不确定是否应该加入,办公室的房东会要你先交一整年的押金,或者潜在的商务伙伴说他们目前抽不出时间与你合作,「半年之后再来吧。」

如果你已在创业就会知道所有的这些。然而有些创始人就比别人多一点永不言弃的品质。这种品质有时可以达到肆无忌惮的程度。拥有这样比别人「多一点」意志力的人在我看来是十里挑一。如果你不属于这类人群你恐怕自己也心知肚明。你见过那个总是不满现状而想把事情做得比普通人更好的家伙吧。让你离开自己的安乐窝而变得更顽强到底有什么好处呢?那其实是区分谷与糠的关键。

我曾跟一位颇有名气的风投有过一次辩论。主持人问道,「如果一个企业家向风投写了一封电子邮件而未收到回复该怎么办?」这位仁兄答曰,「那么他应向下一位风投写信。现在这位明显不感兴趣。」我没想太多便反驳道,「那简直是我听到给企业家最差劲的建议了。」啊哦。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竟说出那样的话,不过它实为我心之所想于是便脱口而出。

作为一名企业家如果因为一封未回复的邮件就认输了,那你还有什么希望呢?

对一名企业家而言,如果别人不搭理你的请求,那么你自己应该想办法礼貌而不懈地努力引起他人的注意。你不再为谷歌、甲骨文、Salesforce.com 或 McKinsey 这些别人在意的企业工作。只有当这些品牌被弃于身后之时你才会意识到它是多么的重要。你的顾客不在乎你曾经上过斯坦福、哈佛或麻省理工。你只是你自己而已。事实上如果你曾经上的是佛罗里达州的某个二流大学,在意志力这一栏里你并没有任何劣势。坚持不懈才是关键。

一个简单的例子

当我第二次创业时在硅谷还是个新面孔。过去的 11 年我都在欧洲和日本。我的公司相比之下显得不见经传。我们当时准备为所谓的 Enterprise 2.0(企业 2.0)领域做一个以云计算为本的文件管理公司。天赐良机,一个名叫伊斯梅·加利米(Ismael Ghalimi)的人正筹备研讨大会。此君在软件业高薪厚职,备受尊敬。他亦曾经营博客一枚,专门面向业内公司,传道解惑,指点江山。

这是他第一次召开大会,硅谷风投界的不少重量级人物都会出席。前来参加的还有媒体以及产业中其他公司的几位高管。我让在 Lewis PR 的朋友介绍自己和伊斯梅认识,他好心的邀请我参加他的会议。他把日程安排发给了我,让我在第二天下午的一个分会场演讲。这...

我回信给伊斯梅要求自己在第一天的主会场讲话,和奥姆·马利克(Om Malik)、希尔·以色列(Shel Israel)、谷歌的拉金·西斯(Rajen Sheth)、WebEx 的凯伦·李维特(Karen Leavitt)以及伊斯梅本人同台一道。他回信说那不可能。我又诚恳地回复并重述了自己的请求。伊斯梅,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再次礼貌地回答说不行。我请一个朋友向他写邮件说我是多么好的一个演讲者。此外我又专门给伊斯梅打了电话。我陈述了大量理由试图说明自己是合适的人选。他称会考虑我的请求但也需要我明白名额已经很满了。「我明白您的意思,不过讲话的人里没有来自创业公司的代表。我想我的出现能使发言更加全面。」

我邀请他共进早餐来讨论这件事。我明白他并不想给我这次机会,但那对我自己获得早期声誉实在太重要了。我小心行事,既使自己能探查对方的底线又不过分要求而伤了双方和气。最后他答应了我的提议,而那次会议则成了我为 Koral 创建早期影响力的重要事件之一。后来我与伊斯梅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可惜自我搬到洛杉矶后竟再未谋面。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那仅是我生命中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了。虽然它并不一定轻巧愉快,却是构成我 DNA 的一部分。对此我还真无能为力。事实上它也是我在考察企业家时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有的人太随遇而安,余者又太得寸进尺。我希望我能告诉你如何精确地把握其尺度,然而就像我一直认为的那样,它更是一种艺术 —— 知之为知之。

感谢 Lawrence Li、Rio、-2 以及木遥在本文翻译上的帮助。

扩展阅读:

企业家智慧(二)—— 街头智慧

28
Dec
张亮 on 2009-12-28,09:49  评论(11) edit
一家即将成立的 iPhone 软件创业公司,目前已经有三名创始员工,并已经以个人名义在 iPhone 上发布过销售成绩尚佳的软件。他们希望在近期招聘两到三名软件工程师。

招聘需求:

1. 熟悉 iPhone 开发
2. 在无论任何平台上至少有三年开发经验
3. 有团队合作精神
4. 人在北京
5. 熟悉游戏者优先

有意者请写信至此
28
Dec
Willow on 2009-12-28,08:25  评论(11) edit
承继上篇,UGlee 继续为 Apple4.us 的读者讲述对于苹果新平板电脑的看法。

uglee.png
市场有一种奇妙的惯性。1995 年米高梅公司巨资投拍的海盗题材电影《割喉岛》(Cutthroat Island)在剧情、场面和制作上都无可挑剔,它在市场上的表现却不幸荣膺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中史上最赔本电影这一「殊荣」,其惨烈程度可想而知。这部影片的市场失败让好莱坞在随后的 8 年中都不敢再触及这种在文学、戏剧等诸多其他领域被证明具有长久不衰的生命力的海盗冒险题材。直到 2003 年,借着《魔戒》系列的成功,带有强烈魔幻色彩的《加勒比海盗》粉刷一新重新登场,才结束了投资人对这种类型电影的担心。

1998 年 Newton 的黯然落幕为电脑行业带来了同样的灾难。书本大小的计算设备从此几乎销声匿迹十余年。人们假装忘记了印刷工业在过去近千年来为大家定义的关键元素和使用习惯,宁愿每天背着巨大的笔记本包奔走,不辞辛苦。当然这期间还是有不少有益的尝试,比如微软的 TabletPC,Palm 在 2007 年发布但是没有实际销售的 Foleo,以及华硕用 EeePC 开启的,目前在数量上已经占到整个笔记本市场 20% 份额的上网本。但是哪怕最好的上网本,也只能说是有限的成功——而且这只是从市场份额而非利润的角度讲。

为什么他们无法扮演《加勒比海盗》的角色?缺乏王者之相?我们先不从用户角度和技术角度说,我们先从市场角度看,没有任何一个设备像电影《加勒比海盗》那样借到了魔幻主义东风。TabletPC 只是用笔操作的 Windows 设备,而笔,抱歉,太 out 了,那只能让人联想到杯具的 Newton。Foleo 在普通用户的眼里则是一个退化的笔记本电脑,它采用的笔记本电脑外形让人无法压制拿两者相比的冲动,而那个把它当做手机的附件的概念,太疯狂了!而上网本,除了小一点儿,乏新可陈,如果它不是卖在 200 美元以下,它的日子将不会比 TabletPC 更好过。所以无论苹果的平板电脑以什么样的姿态登场,至少在市场上,它占了巨大的先机。iPhone 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它的内建数据通讯和多点触控都相当够 in,他们都可以充当「魔戒效应」,或按教科书的说法,叫「光环效应」。如果苹果把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从平板电脑产品中剥离了,我都会觉得设计者的大脑被门缝夹过,缺乏市场意识。

在一个技客的眼里,上面这样粗糙的类比可能被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我的观点是,在看任何一种产品时,你都要看三个角度:市场角度、用户角度,和技术角度。

无论你的概念多新颖,技术多先进,看得多远,使用体验多完美,你都不能和市场硬碰硬,IT 杂志上每年评选的「有史以来最失败产品」的列表中,至少有 80% 的产品都是技术上相当完美但是死在这里的。市场意识说白了就是常识,就是普通人头脑里的观念,你要改变这个,不是不可以,砸钱做营销吧。比如我们现在还能记住的一句话:「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你觉得要花多少钱让大多数人都记住?猜猜看。

好了,我们现在来说第二个角度,用户体验。为了避免纠缠于好还是不好的主观判断中,我这里抛出一个名词儿先:Human Interface,它指的就是我们手和眼睛,这是我们使用工具的界面。在这方面,不幸的是,从历史来看,对平板电脑的组成元素的评价要差于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是放置使用的,两只手都是自由的,随时可以用于相当快捷的输入(或触控)和操作,当然这基本上就不能手持操作了,端着笔记本电脑使用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平板电脑很容易手持使用,大部分操作都成,但是输入在手持的时候不会有能够让大多数人都觉得很好的办法。当然你也可以摆在桌子上使用,稍微有点儿怪异,视角的问题,但是这其实是个习惯问题,你实际用过 Newton 就会知道这个视角问题是可接受的。那么,TabletPC 的做法不是很好?有个旋转屏幕,两者皆可。嗯?这里面的问题有点儿微妙。我们为用户的使用状态建个模型。你要在手持的时候把屏幕向外折叠起来,在需要快速输入的时候把它打开恢复成笔记本的模样。这是一个用例的状态转换,也许它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也许那个旋转装置可以足够结实而且也不增加多少成本,但是抱歉,这种状态转换让使用体验变得不够平顺,就这一点,用户就很难接受了。想想看那些侧滑的手机键盘,我真的不相信用户就输入的那么快以至于拉开和关闭键盘的动作可以让用户觉得太慢,这不是一个效率问题,状态的转换带来的不舒适不连贯的使用体验会让大多数用户对这样的设计望而生畏。大脑是单线程的,先想后做。你要在这里插入一组复杂动作,大脑不喜欢。

然后我们回来再看,笔记本电脑的高速输入,在平板电脑上怎么办。这在之前的尝试中是一败涂地的,笔无法和键盘相提并论。这个问题将成为苹果需要克服的关键屏障,我相信它给出的答案一定是屏幕虚拟的触摸式软键盘。也唯有如此,才可能让苹果成功地用平板电脑抢占笔记本电脑市场。

我遇到一些用户抱怨说上网本没有一个键盘好用的,那么在平板电脑这个类似的尺寸下能做出好用的键盘吗?当然能。因为软键盘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键。在 Treo / BlackBerry 上,一行只有 10 个键;即便在 PC 上我们需要更多的按键,别忘了,软键盘的优势就在于可以在一个键位上切换显示多个按键。而在 8.4 英寸到 10.1 英寸这个尺寸上,一排放置 10 - 12 个键,对手掌大的人来说,也不会不舒服。

我们再来做一件事情,把笔记本电脑的交互方式再放大一下。我来冒充一下教师,把这些一条条的写在黑板上:

一、首先在笔记本电脑上有一个屏幕,只能看不能摸。给我们的眼睛用的。
二、其次有一个键盘,写字儿用的,用这个操作你得累死。
三、有一个鼠标,它可能是外置的,可能是触摸板,或者指点杆。

但是不管你用哪个,你注意到了吗?你的手需要在这个指点设备和输入设备上来回切换(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到今天都有很多人喜欢指点杆而不是触摸板),你的眼睛需要在屏幕上和键盘上切换——虽然不算频繁。哦,原来你已经习惯了这些切换了,你在过去十余年的使用 PC 的体验中已经把它变成了你的身体的一部分。

好,现在我们把黑板上写的这三条擦掉,让我们回到 1983 年,也就是麦金塔把鼠标带给大众的前一年。我们重新考虑设计一种大众用的计算设备,图形介面的,现在我们有两个方案:笔记本电脑方式和多点触控方式,你会选择哪个?哪个更好?

我个人觉得触控方式会绝对的胜出。因为它简单、直觉。不是三个设备,是一个设备,把输入、操作和显示全部搞定,我不需要看来看去,不需要学习鼠标的使用,不需要看着那个小箭头让我思考手该做什么动作,向上还是向下,什么指点杆,什么触摸板,什么鼠标,统统去死吧。

可能这些文字写在这里你没有太深的感触,我建议你试图让你年迈的父母学习一下鼠标的使用,你就会理解了。这个看似平淡无奇的触控方式,我相信在几年之后一定会被苹果教徒们高呼:革命。是的,我现在就承认这一点。

我愿意在交互上码这么多字儿,而没有大谈技术概念;是因为出品这款产品的公司是苹果。苹果是做什么的? 苹果 ][ 干了什么? 麦金塔干了什么? iPod 干了什么? iPhone 又干了什么?哪些是应用?哪些是概念?哪些是技术?哪些是交互体验?对吧。它就应该干这个而不是别的。

主要问题说完了我来说几个枝节问题。

首先,我个人是非常希望这个平板电脑上能提供一个简单的支架让它能倾斜一个角度摆放使用。这样眼睛和手都能舒服点,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支在肚皮上,但是这个我不抱希望,如果这个设备来自诺基亚或者创新,那是毫无疑问会有的。但是来自苹果,就没指望了。

其次,大家不要把这个东西当成移动互联网设备 (MID),或者是 iPhone 的附属品,道理很简单,这个市场太小,苹果看不上眼。计算设备在今天的林林总总,定义新的分类的可能性已经太小了。与其做这个小众市场,还不如就来个痛快的,就把笔记本电脑搞个底朝天。

第三,做平板电脑和做 iPhone 很大不同的地方是你已经没可能定义大众都需要的新应用。比如网络应用这种,在手机上,iPhone 的做法就可以算是创新。但是在平板电脑尺寸上,你的对手就不是 Windows Mobile 或 Symbian S60 这些能力有限的设备,而是全功能的巨无霸 PC,你要做的只能是更好用,而不是创新应用——事实上如果你想创新应用,你该去开发软件而不是费这么大力气做硬件。

第四,技术方面。我把技术方面放到枝节部分的最后一条说,可能很多想看技术方面论述的朋友会失望。但是对平板电脑产品来说确实也就是这样。没什么太多技术性的东西可讲。从长远来说我希望看到基于 ARM 的平板电脑而不是 x86,但是目前而言苹果如果在第一代产品中就这样做,那真是非常大胆,虽然不是完全不可能。用 ARM 对功耗肯定有好处,集成度也更好成本也更低,但是工程量会很大,软件的性能有很多时候不是简单的重新编译一下即可的。即开即关的特性应该也是必须的,如果不能做到手机方式的底层支持,用类似 PC 的休眠的方式也不是问题,我们的目标只是能持续用多久,只要苹果做到了,管它是什么方式呢。

最后说说 Foleo。这篇文章最初 Willow 找到我就是让我给 Apple4.us 写写 Foleo 的。但是我看了一下原来源头是苹果的平板设备,那我不如就说到源头,不用绕圈子。

Foleo 让人扼腕叹息是肯定的。它的失败原因在上面的分析中全部都可以找到。它缺乏市场意识,它的第一应用瞄准了一个很小的市场,而且很重要一点,它没能找到合作营销的切入点。

有的时候人们说性格决定成败,这在 IT 产品中也有体现,Foleo 算是一个例子。你看苹果做 iPod 之前就有那么多 MP3 播放器存在,做 iTunes 之前有 Napster ——都被音乐工业恨之入骨;但是乔布斯可以和音乐工业合作,让音乐人支持他。这是非常简单的智慧,用户需要的是音乐而不是音乐播放器,生产者需要赚钱而不是赔钱,音乐人对用户的影响力远远大于一个设备制造商。你能理顺这种关系,那成功当然是你的。而 Foleo 是一种什么思路呢? 霍金斯觉得产品上市需要经过运营商批准是一个太大的麻烦,所以他在移动通讯这么发达的环境下拿出一个可以不用运营商审核不用 FCC 搞手机认证的产品。他把这个产业看做是障碍而不是资源。这是天大的错误。苹果和 AT&T 的例子是多好的 MBA 案例,运营商一样可以成为计算设备提供商的合作伙伴和印钞机,我也毫不怀疑运营商会像追捧 iPhone 一样追捧苹果平板——看,又是双赢。

当然这里可能有一个小插曲我不得不提,在 Foleo 研发的岁月里,Sprint(编按:美国运营商)一直在搞那个 WiMax 网络,后来这个网络取消了。虽然我没有这方面的消息,但是非常非常有可能最初的 Foleo 是一个内置 WiMAX 的设备。结果随着 Sprint 放弃 WiMAX 不得不换个很难看的方式和说法仓促上市。当然这些也只能是猜测了。

纯粹从技术角度说呢,Foleo 如果有内置的移动数据通讯,即开即关,价格适中,应该还是挺不错的。我想霍金斯和乔布斯在对未来个人计算前景的想像上并没有本质不同,书本大小的设备应该是主流。差别只是霍金斯坚持了笔记本电脑的组成元素。采取了让大众摸不到头脑的迂回路线来进攻「书本大小的计算设备」这一市场。

如果相对于开发资源来看交付的产品的话,霍金斯绝对是顶尖的设计师或者工程师,从 Palm 到 Treo,拿出来的产品无论软硬都是过关的、易用的、有惊喜的;但是在营销和运营上,他完完全全不能和乔布斯相提并论。

「顺势而为」。这是我之前的一个老板在我离开公司的时候告诉我的话,我会记住一生。

27
Dec
Oliver.C on 2009-12-27,15:32  评论(5) edit
原文链接;作者:Michael Mahemoff

十一月的欧洲,JavaScript 会议不断。除了在德国柏林召开的 JSCONF 欧洲站和在英国布莱顿的 Full Frontal 大会,还有一场与 JavaScript 密切相关 Fronteer 会议。如果要找出三场会议的共同话题,那会是 JavaScript 跳出浏览器服务于其他领域。这个话题接着引发了更多的讨论。

对于浏览器以外的应用,服务器端 JavaScript 是最吸引人的选择,本文就此罗列了几个理由。虽然几年前这么说会令人发笑,但这正在成为现实。

浏览器之外的 JavaScript?有的应用使用的是类似浏览器的图形用户界面,例如 Adobe Air、电视机;而有些应用甚至没有图形界面,比如,有人建议将它作为一种通用的 Unix 脚本语言。

本文作者是迈克尔·麦赫马夫(Michael Mahemoff),他是 Osmosoft 的首席网页开发师,常为 Ajaxian 网站攒写文章。他的个人博客和 Twitter。

本文分两部分发出,这是上篇。

完美风暴

服务器端 JavaScript 不是新生事物。1996年,在发布了首个版本的浏览器两年之后,网景(NetScape)推出了服务器端 JavaScript ,但它的影响力远不及客户端 JavaScript,于是这个概念很快隐退,JavaScript 便主要应用在浏览器上。即便如此, JavaScript 也没有获得多少尊重,并常被贬低为一门只能用来制作恼人的警告窗口和没用的走马灯动画的语言。

但突然间,重度级网页应用开始萌发。GMail、谷歌地图和 JotSpot(可以算是谷歌文档的前身)都是在浏览器中运行。这些应用不是由 Flash 或 Active X 驱动,而是通过 JavaScript 操控浏览器的文件对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DOM)。这些应用被称作「Ajax」,围绕它的社团开始蓬勃发展。几年过去了,有些人认为 JavaScript 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编程语言。其实也不惊奇,所有的主流浏览器都将它作为标准语言。它是网页的通用语言,虽然网页开发师有各自喜好和首选的动态语言,但回到浏览器端,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了 JavaScript。今日,JavaScript 可以和英语做比:如果只计算基本掌握的人数,英语应是最受欢迎的语言。

既然能在浏览器中使用,为什么不能在服务器里呢?单种语言贯穿全线减少了既要编写服务器端脚本又要编写客户端脚本的工程师的烦恼。对项目经理来说,两端都采用通用语言能让他更轻易的在前端和后端之间调配工程师。现在有许多开发者社团已经承认了 JavaScript。事实上人们误判了 JavaScript 的缺陷,真正的问题是浏览器的文件对象模型 API ,而不是这个语言本身。如果不被这些观念所困扰,JavaScript 会是解决各式问题的得力助手。

对于这种「双端 JavaScript」的构想,这里有一个复用的故事。用不同的语言攒写同一种逻辑现在已是常事,拿校验(Validation)的过程来说,用 JavaScript 编写一段校验程序,直接在浏览器中反馈用户结果,或者用 PHP 来确保数据在提交到数据库之前的完好。但如果将服务器端程序改用 JavaScript,只需在两端部署单一的验证程序就可以了。在某些开发模式下,也可以使用浏览器中的函数直接调用服务器中的某个函数。因此代码量更少,也更容易编写,减少了处理数据传输方面的时间开支。

感谢浏览器之间的竞争,JavaScript 的性能增长也十分迅速。Firefox 的 Spidermonkey JavaScript 引擎,速度增长了 20 至 40 倍,Safari 的 Squirrelfish(又名 Nitro)的成绩也很惊人,而谷歌 Chrome 去年携高度优化的 V8 引擎登场,这款引擎可以算是高性能 JavaScript 引擎的佼佼者。

javascript_speed.png
服务器端 JavaScript 也可以同 NOSQL 数据库进行良好契合,这些数据库倾向于使用 HTTP 进行通讯,在某些情况下采用 JSON(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作为消息格式。JavaScript 库已经包括对此类交互形式的支持,而且程序员也驾轻就熟。一些 NOSQL 系统超越了数据存续的层面,进入了成熟的 JavaScript 应用环境。

迈向成熟的服务器端生态

运行服务器端 JavaScript 最简单的办法是将 JavaScript 引擎植入网页服务器中。有许多开源项目可选,由于不同项目所采用的编程语言不同,因此影响到它可以运行的环境,以及常见的性能和支持方面的问题。例如,许多 JavaScript 平台运行在 Rhino 引擎上,而 Rhino 构建于 Java,这意味着它们更容易同 Java 部件集成。因而,你可以在 JavaScript 中构建完整的用户见面界面 — 包括在服务器之上的瘦用户界面层 — 而且仍然可以由常见的企业级 Java 栈做支撑。Helma 即是这种架构的一例。

一旦装上 JavaScript 引擎,就可以像使用其他语言一样攒写简单的 CGI 脚本 — 读取请求、回写响应。在实践中,还需要良好的库支持。某些环境默认带库,你也可以利用为浏览器端 JavaScript 而开发的库。什么东西会带来真正的影响?是全行业的标准化。为此,活跃的草根运动正在汇集到一个完整的 API 之上:CommonJS,这个 API 界定了文件访问、网络、单元测试等,以及这些部件如何打包的方式。人们致力将这个新生的规范部署到主要的 JavaScript 引擎上(Rhino、Spidermonkey、V8、EjScript)。遵守 CommonJS 的开源平台有 Narwhal。它的势头正劲,运行在多个 JavaScript 引擎上。

CommonJS 提升了服务器端 JavaScript 的抽象层级,允许开发者使用其他环境中高级服务器的常见模板。编写 Web 服务器不再意味着手工编写低级冗余代码。因此,你得到了像 Jack 那样的框架,它类似 Python 的 WSGI 和 Ruby 的 Rack。Jack 构建于高密度「中间件」库的思想之上,能够被编写和复用。有一个叫做 Nitro 的项目,则用来为 Jack 编写组件。因此,Nitro 构建在 Jack 上,Jack 构建在 CommonJS 上。这就是服务器端 JavaScript 生态的一个例子。
26
Dec
张亮 on 2009-12-26,16:02  评论(15) edit
此前我们曾刊载过一篇由开发者亲自撰写的《星座罗盘的诞生》,这是该系列的最新一篇文章,由即将上线的 iPhone 软件巫术(Voodo)的开发者发给我们。我们非常希望将【开发者说】以系列形式连载,给国内的开发者提供一个交流的方便。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想法,请给我们写信

作者:an0

iPhone 上确实已有不少精良的 GTD/todo app,不少还得过各式大奖,其中以 Things(其 Mac 版获得 2009 年度的 Apple Design Awards)和 Remember The Milk(知名的 Web GTD app)最为人知。

但是,它们都各有明显的缺陷。

Things 的同步功能十分受限。它要求 iPhone 用户跟它的 Mac 版软件同步,这有两个问题:一,你需要额外购买 Things for Mac($49.95,价格不菲);二,你的数据只能存在本地客户端,不说本地数据损坏遗失的风险,无法用 Web 跨平台查看任务列表是一大限制。而且,Things 缺少很重要的提醒功能。

Remember The Milk 就更是刻薄。挂这 free 的牌子,其实要求你必须是 Pro 用户($25/年)。

而且这俩跟所有其他 GTD/todo app 一样,都在顶层加了 Folders/Lists/Projects 的概念用来组织 tasks。这有三个问题:

一,多一层就要求用户多做一级 navigation。
二,Folders/Lists/Projects 都是比较死板的概念,一个 task 只能归入一个 Folder/List/Project,而且把简单的 todo list 工程化未免过于沉重了。
三,为了找回灵活性,它们又提供了 Tag 概念。本来 Tag 是个很好用的东西,但是与 Folders/Lists/Projects 同时存在,就十分混乱了。你是准备建一个 Shopping List 呢?还是贴一个 Food 标签呢?

由于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我无法在 iPhone 上找到一款称心如意的 GTD/todo app。虽然有些沮丧,但同时也灰常兴奋。这不正意味着我能够有机会做出一款更好的 GTD/todo app 来弥补这些缺陷,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也为其他用户提供更有效的日常任务管理吗?

于是, Voodo 就诞生了。

之所以取名 Voodo,是希望大家像变法术一样一下子就把事情搞定了(Getting Things Done with Voodo feels like Voodoo)。

Voodo 是一款集“单纯”与“彪悍”于一身的 GTD/todo app。

单纯——我设计 Voodo 的核心理念就是,“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纯朴一些再纯朴一些”。GTD/todo app 是要帮助用户 Get Things Done,而不是 Make Things Up。

Voodo 摈弃了 Folders/Lists/Projects,将用户的 navigation 减到最少。

除了必要的效果(比如有点“心跳”感觉的 Voodo Check,用不同颜色区分不同的紧迫性和优先级),Voodo 不带任何花哨,力求干净清爽。

彪悍——我喜欢单纯,但不希望柔弱。

Voodo 支持与 Google Calendar 同步。Voodo 会在你的 Google Calendar 中新建一个 Voodo Calendar,并与之双向同步。一旦你的任务成为了 Google Calendar 事件,你就能享用 Google Calendar 提供的 Reminders 服务:绑定手机号就能接收短信提醒;也可以 Email 提醒;如果你在 iPhone 上使用 Calendar 的话,可以简单的订阅 Voodo Calendar,然后使用 Pop Up Alert,或者,如果你喜欢 Push Notification 的话,也可以使用 Google Sync。几乎是无所不能。感谢 Google 为我们提供了如此实用、可靠、免费的服务!

Voodo 在摈弃 Folders/Lists/Projects 的同时,提供了一套十分强健的 Tag 系统:Tag Filter,Tag-Tap-Toggling,Tag Input Hint,Tag Merge … 让你灵活的组织、快捷的浏览你的任务。

Voodo 提供三种浏览任务列表的方式:

Time View - 我现在需要做什么?接下来做什么?哇,我已经完成了这么多任务,好有成就感啊:) 
Priority View - 什么事情最重要?
Location View - 在办公室还有啥没干的?家里呢?

此外还有一些小而实用的功能,比如说:自定义 Now,Now Tasks 的数目会显示在 Icon Badge 上;在 Task Note 里写个电话号码,到时候就能直接拨号,写个相关网址,点击就能浏览;自动清理不用的 Tag …

可能还有更好的使用方式,是连我都没想到过的,就等你去发掘吧。

这就是我献给大家的圣诞礼物——一 个小小的节日巫术(Voodo),希望你能喜欢。


PS:

Voodo 目前正在做 beta test,iPhone 和 iPod touch 都行,但是 iPhone OS 要求 3.0 及以上。如试用满意(如果你满意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乐意到时候给 Voodo 打5星留好评吧:),可以向我索取 Promo Code(注意:Apple 目前只允许在 US iTunes Store 使用
promotional codes,所以你需要一个 US iTunes Store 的帐户)。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请联系 Apple4us。暂定 20 人,先到先得。来信时请写明你的 UDID

如果对我今后的开发感兴趣,可以在 Twitter 上 follow ,顺带帮 Voodo 宣传一下,多谢。
25
Dec
Junyu on 2009-12-25,14:00  评论(23) edit

原文链接;作者:Andrew Chen

如何才能成为乔布斯?创业者 Andrew Chen 在自己的 blog 上分享了他从设计战略的角度出发,对这个古老问题的思考。更有趣的是,Andrew 的帖子发表后引来了两位前苹果员工的回应,他们也分享了自己对乔布斯所起作用的看法。今天先刊出 Andrew 的原帖。

乔布斯到底为苹果做了什么?

近来,我就苹果那令人难以置信的设计文化,以及如何在一个创业公司中建立这种文化进行了一些讨论。从许多方面来说,要拥有乔布斯那神一般的对产品美学和交互的感觉,并扮演他这样的角色,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天障。

然而,苹果有着数以百计的产品和体验——硬件、软件、人力资源文件广告等等。乔布斯肯定没有时间顾及每个苹果产品的设计,而且,他还要管理 3.5 万名员工。那么,乔布斯到底做了什么来创造如此令人惊叹的苹果设计文化?

更重要的是,一个创业公司有没有希望创建同样的一种文化?

好吧,下面是我最尽力的猜测。

IDEO 关于渴求度,可行度和价值度的产品理论

他们的理论是,所有产品都是三种视角激烈角逐的最终结果:渴求度(Desirability),可行度(Feasibility),以及价值度(Viability)。IDEO 专注在新产品的渴求性上,这意味着他们思考的是如何制造出性感的、有着明确价值主张的产品,并从这一点出发来思考技术目标和商业目标。他们那些财富 500 强客户中的大多数并不是以这种方式工作的,当然,这也是他们要雇用 IDEO 的原因。

下面是他们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工具箱里面的图示:

IDEO 设计公司关于产品视角的图示

按照我所听闻的说法,这几个因素是和企业中的不同功能模块一一对应的:

  • 价值度 = 业务重点(市场,财务)
  • 可行度 = 工程重点(技术,敏捷流程等)
  • 渴望度 = 设计重点(客户,美学等)
以商业为中心的产品视角:价值度

对于商业驱动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下面任何一项:

  • 「火爆的市场」
  • 赚钱
  • 投资潜力
  • 分销
  • 指标
其中的思路是,你开发的产品需要从上面这些「一阶项」中出发。商业驱动型的创业者可能会先确定一个市场,然后尝试拿出一个属于该市场的产品——例如,「哇,Zynga 每年能赚 2.5 亿美元,而且钓鱼游戏很火。我也应该去搞一个社交游戏。」

我也认为,所谓「企业式」思维(包括 MBA 和商业计划竞赛),根本上都是以这个理念为中心的——最重要的事情始终是关于业务的分析讨论,而不是核心的用户体验本身。财务指标和市场规模成为讨论的核心——我还认为,大多数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归入此类。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基业长青」、「跨越鸿沟」、「客户拓展」、「蓝海战略」,甚至包括「有效市场论」。「六西格玛」和麦肯锡季刊上的所有东西也大可以算进去。

以工程为中心的产品视角:可行度

对于以技术为导向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以下方面:

  • 编程语言和开发堆栈
  • 酷的技术或资源库
  • 工程流程(敏捷开发,或其他)
对于使用这些条件作为「一阶滤波器」来思考的人来说,你可能最终会得到这样的想法:「BT 真的很酷,我们如何围绕它来创立一家新公司?」

我也会把像敏捷开发这样的工程流程归入此类,因为在考虑如何建造产品的过程中,这也很容易变成第一序位。并非任何团队、任何产品、任何情况都适用敏捷开发,但它仍往往被视作万金油——可真的是这样吗?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敏捷开发、Scrum(一种敏捷开发模型)、开源等等。我大概也会把像 RoR(一种面向 Web 应用程序开发的框架)那样的「生态系统」归入其中,这种独特的文化有着自己的一套信仰和风俗。「精益软件开发」这样的框架则最终将商业和工程两方面的目标合二为一,例如,「客户拓展加敏捷开发」。

以设计为中心的产品视角:渴求度

对于以设计为重点的产品,重点可能是:

  • 环境,文化,和目标
  • 客户的目标和产品体验
  • 设计美学和交互
这种情况下的「一阶滤波器」可能是,「病人去医院的就医体验非常糟糕——我们能如何改进?」在这一初始阶段采用的工具可能包括用户研究,用户角色(persona)和用户目标的确立,以及用于探索更多产品概念的快速原型建立。

这一大「教派」为苹果及其美学和标准所领导。当然还有诸如 IDEO 等人,及其「设计思维」理念。

商业目标和工程目标如何损害产品的渴求度

读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把自己归入了上面的某一类。而在一般情况下,你对这三种目的的不同重视程度,就决定了你会建造出什么样的产品体验。

如果从制作出性感、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的视角出发,你会发现在业务或者工程上将遇到许多阻力:

  • 「花钱在视觉设计上太奢侈了」
  • 「对产品精雕细琢会拖慢整个流程」
  • 「实现这个产品的过程太无聊了」
  • 「你能不能重新设计这个产品,这样我们可以在一周内冲刺完成?」
  • 「目标用户群的确不错,但我们希望产品更强大、能赢得更多受众」
  • 「但 Zynga 并没有这样做,复制他们就好了,好吗?」
  • 「原型反正也是要丢弃的,干嘛要造这么多?这又贵又慢」
  • 「如果你在这个产品中加入 X,它将让我们进入战略市场 Y」
  • 以下略。

你如何处理像上面这样的问题呢?

这些问题都提得很好,当然,正确答案意味着你必须在自己的方法中找到一个平衡。但产品的核心体验又会遭受多大代价的损失?

回到乔布斯——他到底做了什么?

长话短说,我的理论是,乔布斯是一位非常罕见的、将重点放在产品渴望度上的 CEO。在与商业目标和技术目标的斗争中,渴望度几乎永远都是胜出的。

因此,他的作用并不是一个设计师,而是首席设计督导(Chief Design Advocate) 。这意味着:

  • 他清楚地表明,产品应该是「疯狂地卓越」(insanely great)
  • 他雇用了一个顶级的设计团队,并保护他们免受其他目标的影响
  • 他舍得花钱,调整工艺流程,一切都为了达成一个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
  • 他说服金融分析师、业界专家等人:产品的设计非常重要
对我来说,这个结论最让人惊奇的是: 任何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一点 。

也许效果比不上乔布斯,但任何公司都可以将此列为首要目标——可是很少有公司这么做。季度业绩的压力、竞争对手的动向、员工一心成功的渴望……这些都把注意力从杀手级的客户体验上转移开了——这不是好事。

如果上面说的没错,那么我们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自己团队的乔布斯。从重视设计和渴求度开始,并给它一个能压过工程和商业目标的位置。去学习所需的技能,创立你自己的教派,开始创建伟大的产品体验吧。

听起来就是那么容易!

分类

通过RSS订阅我们我们的电子邮箱
Da CodeDa Code 淘宝店 营业中
 
工具癖系列《硅谷革命》翻译连载apple4us-dev: iPhone 开发中文讨论组

友情链接

Make Difference
做最专业的苹果视频翻译网

JavaEye
做最棒的软件开发交流社区

嫣部落
没有政治内容的牛博

煎蛋
地球上没有新鲜事

最近的评论

doskey doskey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阿龙 多谢更正。另,那个年代,刚刚接触到RAD确实让人欣喜。毕竟之前没见过这种开发模式。而且Del
doskey doskey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Chakane048 呃。。谁挖的?
Chakane048 Chakane048 :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 =MF的帖子被挖坟了
doskey doskey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呵呵。我是本文作者。看了楼上几位的评论,我也有些话想说。 破解是通俗的叫法。各位说的破解,包括:脱壳
阿龙 阿龙 :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两个小错误: 1、世界上没有5.13i汉字系统,那个叫2.13系列,不止有i,还有h等,而且并不完全
阿龙 阿龙 :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两个小错误: 1、世界上没有5.13i汉字系统,那个叫2.13系列,不止有i,还有h等,而且并不完全
糖炒栗子 糖炒栗子 :
谷歌 VS 苹果:一些八卦
微软和谷歌都是值得尊重的好对手。选择时,有两个董事选了苹果,谷歌真的需要在搜索以外证明自己。
条码 条码
谷歌 VS 苹果:一些八卦
总有一天两家会互相依赖。。
条码 条码
谷歌 VS 苹果:一些八卦
总有一天两家会互相依赖。。
蓝比基尼 蓝比基尼 :
工具癖系列之 Doskey
quote: 一個如些資深的軟件工作者,究竟造 keygen,可悲! disasm 相信每個喜歡電腦